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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旁听庭审禁毒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宏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点击数:

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校

关于组织旁听庭审禁毒警示教育活动的

通知

20194151530分,青神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我县单位职工娄某、王某丰等人卖毒品一案,为了推进全民毒品预防教育,营造全县禁毒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件名称

娄某、王某丰等人贩卖毒品案

二、庭审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19415日(星期一)1530

(二)地点:青神县人民法院二楼刑事审判庭

三:旁听人员

青神中职校2019级新生四班(50人)、五班(59人)

四、旁听要求:

(一)    参加庭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庭审地点。

(二)    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庭审现场秩序。

(三)    在庭审现场不发表个人意见,不干扰案件审理。

(四)参加旁听庭审的班级回校后要在本班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学生回校后,要求学生每人写一篇旁听后的心得体会。将活动和图片资料于419日前报至学校安保办,学校汇总统一上报。

带队老师:周游  李进贵 马林(请教务处作好任课教师的通知)

出发时间:1430组织排队,强调安全和相关注意事项,1440分准时出发。

青神中职校安保处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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