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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和: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惩腐利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9日 点击数:

刘志和给人的印象总是那样平和、恬静。

而与他朝夕相处的同事却说,和腐败分子周旋时,他眼睛里射出的常常是凌厉的剑锋。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的刘志和,从1991年大学毕业到自治区监察厅工作起,一直战斗在查办案件的最前线,参与查办了多起广西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大案要案。

  刘志和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等光荣称号。2011年,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授予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办案的“庖丁”

  说起办案,刘志和可是一名老手。

  2001年至2006年,刘志和多次被组织上抽调参加查办外省(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2007年至2010年,他参与组织查办了自治区多起大案要案。

  从综合协调各项工作,到参与谈话突破重要涉案人……在这中间,他环环解扣,将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运用得淋漓尽致。

  2004年10月,刘志和被上级机关抽调到调查组,参与调查外省一名领导干部王某某的违纪违法问题。

  王某某腐败问题的暴露是从其子王某落网开始的。

  王某曾经营房地产,并任香港某投资公司董事。他到案后,根据调查组的安排,刘志和参与了对他的审查谈话。

  从小就被父亲管教甚严的王某话不多,斯文腼腆。面对这样一位青年,刘志和十分惋惜:王某某涉嫌违纪违法聚敛钱财,看起来是在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但实际上是在害孩子啊!

  刘志和深入细致地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开口交代,1997年底至1999年2月,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应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的请托,多次出面帮助协调,将另一家企业的45亩土地转让给李某某的公司。2004年9月,李某某按照事前承诺,采取签订虚假供货合同的方式,将100万 元人民币转到了王某的账上,转送给其父王某某。

  王某的顺利突破,牵出了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线索,为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在接下来的调查中,王某某本人却还是一副拒不合作的姿态。罪行已经暴露,他的态度为何还这么强硬?

  这时,一条“王某某200万元救子”的消息进入了调查组的视线。

  原来,2004年底,王某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审查后,王某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千方百计帮儿子“摆脱困境”。

  此时,经人介绍,王某某认识了自称是“某老将军干儿子”的胡某某。胡某某的一番吹嘘,让王某某以为找到了“捞”出儿子的稻草,遂对他言听计从,并大方地拿出了200万元交给胡某某,作为“活动经费”。

  找到胡某某,无疑就等于抓住了王某某的一根“软肋”,刘志和敏锐地捕捉到了突破案件的关键点。

  多方打听后,刘志和与同事奔赴武汉,找到了胡某某。专案组在依法搜查胡某某的住处时,发现了十几枚公章、一些领导的简历,以及大量电脑合成的其与领导的合照——王某某的“救命稻草”被证实只是一个骗子。

  和胡某某的谈话同样十分艰难。胡某某的头脑非常灵活,一接触到实质问题,总是避而不谈。刘志和与同事研究制定了周密的谈话策略,在多个回合的斗智斗勇后,终于突破了胡某某。

  与此同时,刘志和还带队查清了多名对象向王某某行贿的问题。这么一来,就彻底粉碎了王某某的幻想,他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案子查结后,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先后3次致函自治区纪委,对刘志和这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办案“庖丁”给予了高度肯定。

  剑胆并琴心

  “社会上有一种误传和偏见,说纪委不留情面。我很担心自己会遭到‘横眉冷对’,但没想到,调查组的领导和办案人员千方百计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我。他们严肃中有温暖,认真中有仁慈,让我在谈话期间有回家的感觉,让我有勇气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

  这段文字,摘自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欧绍轩2009年9月在接受组织调查后,给刘志和及调查组写下的《有感而发——感受、感激、感恩的记叙》。

  在揪出腐败分子的同时,刘志和注重用关怀、温暖和情理解开违纪违法人员的心结,让他们从思想上找回正确的认识。

  2007年8月,自治区纪委陆续接到对欧绍轩以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官徇私枉法的举报,于是指派刘志和负责调查此案。

  调查中,刘志和注意到两个细节:一是法院超标执行,并且主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关系异常;二是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巨额代理费给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某某。种种迹象显示,背后极可能有不可告人的交易。

  2009年3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温某等因受贿接受调查,律师龚某某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龚某某曾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0多年,且与欧绍轩有同乡之谊,关系密切。此外,龚某某代理的再审案件几乎件件胜诉,而再审案件正是由欧绍轩分管。

  深查下去,刘志和曾疑惑的细节一个个得到了证实,他立即组织调查组与龚某某展开谈话。

  在强大的攻势下,龚某某选择了自保,供出了向欧绍轩行贿131万元的事实。自治区纪委果断决策,对欧绍轩进行立案调查。

  欧绍轩到案后的前两天,自恃在政法系统工作时间长、门路广、关系多,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便态度蛮横,咄咄逼人。

  刘志和耐着性子,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同时在生活上关怀备至,化解他的对抗情绪。

  最终,刘志和的温情感化了欧绍轩,他如实交代了收受龚某某贿赂的事实以及向某公司索要价值105万元的豪华越野车等问题。

  锋从磨砺出

  一线办案人员经常要面对威胁恐吓、说情疏通、拉拢收买等各种考验。

  刘志和也不例外。面对这些,他做到了问心无愧。

  某涉案对象自恃认识一些上级领导,自己又有政协委员和明星企业家的特殊身份,在接受调查时,完全不把调查组放在眼里,言语间透出威胁恐吓。

  刘志和当即严词回应:“不管你后台有多大、关系有多硬、地位有多高,都不能动摇我们查清问题的决心!”这些话掷地有声,狠狠地打击了对方的嚣张气焰,促使其最终交代了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既然别人能用金钱、物质腐蚀自己,那么自己也能用金钱、物质拉拢办案人员。”某涉案对象打起了小算盘。为逃避处罚,他多次暗示刘志和,只要放他一马,他一定“知恩图报”。刘志和坚持原则,不为所动。

  也有涉案对象通过刘志和的朋友说情,希望他能网开一面。他严肃而不失诚恳地对朋友说:“作为朋友,你更应该理解、支持我的工作,更应该相信我会实事求是、秉公办理,更应该动员他选择配合、争取主动。”

  刘志和的诚恳让朋友转而去规劝涉案对象,当事人最终选择了主动交代问题。 原则也好,办案技巧也罢,刘志和铸成这把利剑并非弹指之间。除了办案实践,他始终坚持学习、勤于思考。

  刘志和结合实践提出了“讲政治、把大局,讲政策、把宽严,讲程序、把实体,讲法纪、把安全,讲谋略、把关键,讲效率、把效果”的办案理念,并用来指导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结合办案体会撰写了《运用技巧、突破案件》、《某县原县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报告》等 文章,把办案体会提升为办案理论。

  他坚持实践“一案三报告”制度,每查办一个案件,都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一案三报告”制度的试行,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处的惩处功能和治本功能,完善了规章制度,让案件查处工作发挥出了更大的综合效益。

  亲情的“代价”

  一线办案20年,让刘志和唯一心存愧疚的是家人。

  由于工作需要,他常出差、出长差,每年在外办案的时间都在200天以上。

  刘志和被组织上抽调赴广东、河南、福建等多省办案,每次出去短则半年,长则近两年。其间,孩子年幼多病几次入院治疗,岳父身患癌症入院动手术……长年累月远离家庭,他对亲人的照顾难以周全。

  刘志和80多岁的老母亲原来由他照顾,后来,因为他经常出差在外无法照料,老人只好搬回农村老家。

  1999年2月,刘志和正在百色出差办案,农村老家发来消息:“父亲病重!”他赶紧打电话给父亲。

  病中的父亲十分想念儿子,但老人又是如此的善良体贴,他一个劲儿地对刘志和说:“我不要紧,你要以工作为重。”

  等到完成任务,刘志和才匆忙赶回农村老家,好不容易与父亲见了一面。第二天,老人就与世长辞了。

  每当谈起父亲,刘志和都忍不住泪流满面。

  常年的奔波劳碌和紧张工作,使得刘志和患上了头痛症,每次发作都剧痛难忍,他硬是咬紧牙关,坚守在工作岗位。

  有人说:“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刘志和就是用这种“特殊材料”炼就的一把惩腐利剑!这把利剑,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纯洁党的肌体,激浊扬清;这把利剑,用一个又一个忠诚的故事,谱写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壮丽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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